小楼 发表于 2006-10-5 00:47:08

《可乐天下版主管理条例》

《可乐天下版主管理条例》一、真诚欢迎您加入可乐天下音乐世界管理队伍。

二、可乐天下音乐世界建立目的就是让大家有个干净优秀的音乐交流场所,营造家的气氛,让我们共同拥有美丽的家。最好的音乐大家一起来交流、分享。

三、由于长期以来论坛因诸多因素一直未曾制定版主管理条例,致使管理队伍松散,可乐天下也一直发展不好。为更好地营造我们美好家园,特制定以下条例希望各位管理人员认真阅读遵守执行。

1.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对网友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和帮助。

2.管理人员之间工作应相互协调、团结、宽容。管理人员需有过人的忍耐力,在用户产生误会或是辱骂或是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出现的时候要忍耐,不充许互相讽刺、漫骂。

3.在工作中注意发掘人才,多培养会员中的中坚力量。有适合的可推荐发展为管理人员!

4.针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及时在“版主交流”板块发表与交流。不允许在非版主议事区发表不利于论坛形象的言词。

5.版主发音乐帖,应以所管的板块(栏目)为主。版主需对自己管辖版块的帖子及时审核并作回复。回复要求是针对帖子、内容进行客观地评价,不支持聊天式的无穷回复,交流可选择在“版主交流”板块与Q群里进行。同样,版主发现会员中有此类情况,有义务及权利对会员作出警告或扣分。原则上需在管理好自己管辖版块后才可串门给其它版块帖子评分。

6.版主不可以完全根据个人兴趣、或是出于报复心处理网友的帖子。版主有权将该版优秀帖子标为精华或予以置顶,方便大家可以随时查阅。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贴子可以通过“移动”功能,将其转入到相应版块。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链接相同的贴子,只保留一个。

附则:版主的任免
1、除特别声明外,15天(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内没有登录论坛报到或在所管理的板块未予管理的版主,算自动离职。
2、没有履行版主具体职责,影响论坛团结的版主,管理员有权辞退。
3、因各种原因无法再管理论坛的,请到“版主交流”板块发帖提出辞职,算正常离职。
4、其它有违反本论坛发帖规则、版主职责、或法律规定的,一律辞退。
5、版主正常离职后,二个月以后方可重新申请版主职位。其它方式离职的,不再审批为版主。
6、版主的最终任用和罢免权归管理员所有。
7. 接受现任版主提出合理建议,或者本人觉得自己更适合做哪个版块的管理工作。管理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尽量作出合理调配。
8. 欢迎您加入到可乐天下音乐世界的管理团队中来!这里既是一个温馨的家园,又是您充分发挥展示智慧才华和管理能力的舞台。
9. 做管理人员是很辛苦的,没有任何的报酬,还必须比他人付出更多精力, 您的辛苦换来的是大家对您的尊重以及论坛的繁荣,您的付出绝对是值得大家尊敬的!我们会记住每一位版主所做出过的努力与贡献。所有网友欣喜的目光,将是每一位版主能够拥有的最值得珍藏的酬劳!让我们大家一起为营造“可乐天下”这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

小楼 发表于 2006-11-15 13:16:36

为了让我们的论坛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请各位管理组成员务必要记住这些规定。

剑侠赏蝶 发表于 2006-11-23 20:44:35

NO 问题。。

一定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林大人 发表于 2007-4-27 17:43:28

哦,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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