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猫悠悠 发表于 2009-5-19 00:10:24

我的手机光能听电话发短信

哈哈……

我好容易才学会发信,想换手机了,一看,新的手机的笔画打字法都变了

索性不换了呗

诺亦随兮 发表于 2009-5-19 00:49:13

猫猫姐姐与时俱进哦~~~

Lkj 发表于 2009-5-21 22:19:29

有太多太多烦心的事......

GM和你离婚关我P事,真他妈的,你们家的女人是不是都有问题?你们的事自己解决,干嘛扯上那么多人.
一上来就乱喊,说什么是我这个小妹教他们离婚的,真的太可笑了.
如果我有这么个能力,那我还真的佩服我自己.如果他们这么听我的话,那我叫他们都去死,那他们会不会做到?
他俩的事不关我的事,我没理吖!可是,你作为她的大姐,你又干嘛要理?
既然你作为她姐都可以理,那我作为他小妹当然也可以理.
不是吗?
说话不给一点空间让我们把一句话说完.
有这样的人吗?太可笑了...哈哈..
是不是认为我们很好欺负?
还当在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我把我妹留在这,如果她出什么事,你们负责.
哈哈~真的笑死人啊!
看那工作人员回应的:我可不敢负责.(我负责不起.)
唉~头一次见到这样不讲理的人.

好吖,法庭上见.

不要认为你家有钱就很了不起.
女人,像你这样的女人,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是那么的**

''离婚后我要做了你全家.''
哈,居然说得出这样的话.
要不就是:''离婚的话我就跳楼.''

恐吓,威胁吗?

当然,你太聪明了.
因为你反问我,有录到音吗?有证据吗?

是的,我就是没你那么会耍心机,所以当时没录到音,也就没了证据.

这个,对GM是非常的不利.

可是,我们不怕.
就算花干我们的全部身家,我们都会斗到底.
我们宁愿变成穷光蛋也要把你甩掉.
这次不行,下次,下次不成,再下次.

我相信法院是公证的.
如果她乱说话,且伪造事情,那么,等着瞧吧.

我希望事实胜于雄辩!
(因为我家人都是不太会说话的人.如果可以,我希望那天我们会很勇敢的去面对!)

加油吧!
(太过善良的人其实真的很易被人欺负的,所以,要做就做个恶一点的人吧.那样就不会有人爬到你头上欺负你了.请相信我.即便你不去惹人,也会有人自动来惹你的.所以,为了保护好自己,恶点吧)

nasjna 发表于 2009-5-22 12:53:45

呵呵,和这种人生气不值得的,他们老是说想这样那样的,结果还是没有办成。无忧,加油,胜利。

懒猫悠悠 发表于 2009-5-22 22:25:31

回复 223# Lkj 的帖子

无忧……
希望你无忧无虑吧……
这些乱糟糟的事情会过去的
没有办法啊,总会有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事情找上门来
该面对的,只好面对了
不用太往心里去哦
什么人都有
唉……

Lkj 发表于 2009-5-24 13:24:42

老爸打电话来,说要找证据
可是,谁能具体的记得起是哪天发生的事呢?
虽然我这边有很多他俩争吵动手动脚的日期,可是,那些都是我在场看到时而记录下来的。
但,很多次都是在外面争吵起来的,扭转方向盘,用砖头丢人,这些有当时人看到,但谁也没记清是哪天。

所以,这样好像算不上是什么证据。

离个婚都要这么麻烦吗?

懒猫悠悠 发表于 2009-5-25 00:02:33

原帖由 Lkj 于 2009-5-24 13:24 发表 http://www.kltx.vip/images/common/back.gif
老爸打电话来,说要找证据
可是,谁能具体的记得起是哪天发生的事呢?
虽然我这边有很多他俩争吵动手动脚的日期,可是,那些都是我在场看到时而记录下来的。
但,很多次都是在外面争吵起来的,扭转方向盘,用砖头 ...
其实,据我所知,只要说两人性格不合,都可以平静地离婚。
但是这社会上,能这么冷静的人,太少了。

潦潦一羽 发表于 2009-5-25 14:00:32

这种事情,还真的是比较麻烦,无忧你也要平心静气、理智一些哦,希望你能帮上忙,解决问题。

Lkj 发表于 2009-5-27 23:44:42

我   想   你们 了

诺亦随兮 发表于 2009-5-28 00:34:14

呵呵,无忧~我们也想你呢
页: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查看完整版本: 无忧开帖--無憂*笑 之 心靈情感區(Lkj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