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15年后再次回来的你2008岁末录音特别节目2009,我们一起走过一起来听好音乐这一季不唱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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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恋爱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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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2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判时间: 2009-5-6 19:56

裁判观点: 这个话题确实就很有争议,我们的目的当然也不是一定要争辩出个什么结果。要的只是这个辩论的过程。呵呵

最终的结果居然是 双方平局。感谢诸位的参与喔!

希望以后还能有这样的机会。

感谢紫日同学的提议,感谢猫猫的裁判。

感谢大家的支持。

最佳辩手: 奔跑着思考

  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喜欢上了已经订婚的女人或者男人,你会支持这样的恋爱吗?
  
  对男人来说,很多人不管是表面或者内心都会希望“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样即可以满足自己成家的责任,又可以满足自己偷腥的欲望,何乐而不为呢?
  
  对女人来讲,现在已经是开放的社会了,无所谓守着一个男人善始善终,幸福是要自己争取的,所以,有好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爱,就要大胆的去爱,管它前方路有多难!
  
  那么,可乐的朋友们,你怎么看待这个话题呢?

      看看下面正反两方的观点,你会选择支持哪一方呢?请投票,并且回帖说明你的理由!谈谈你的看法!

结束时间: 2009-5-6 19:56 裁判: 小楼

正方观点 (12)

我支持这样的恋爱,现在是21世纪,每个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Open概念,所以,恋爱自由嘛,什么地方有规定说订婚了就一定不能去争取了呢?

VS
反方观点 (11)

我反对这样的恋爱,人家已经算半个“有夫之妇/有妇之夫”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为何偏要挖墙脚?还是不要去破坏别人的家庭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0: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方观点。嘿嘿,今天开心才是最好,管它明天怎样?

而且,爱嘛,就应该大胆一点,挖个墙角有何不妥?
发表于 2009-4-23 20: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有权力追求幸福!

人生在世,开心最重要,能够留下美好回忆的事情更重要,不要让自己后悔,支持正方!
发表于 2009-4-23 21: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本人不支持这个观点
但出于对受害者考虑
希望在生米没煮成熟饭之前让那个第三者赶紧破坏了
这样受害人才不至于伤的太深
等到结了婚在拐走··
受害者就太可怜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1: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会是什么情况,我都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无所谓别人说与不说。如果我真爱上了这样的人,那我不会放弃,如果别人真挖了我的墙角,我跟他死磕到底。
发表于 2009-4-23 21: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小楼不厚道了···
允许自己挖别人  不准别人挖你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1: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的悲与喜 于 2009-4-23 21:18 发表
哎呀···小楼不厚道了···
允许自己挖别人  不准别人挖你的···

不是後不厚道的问题,是爷不爷们!

我挖别人,那是我有能力,如果别人挖我,我跟他死磕到底,让他挖不到,那也是我有能力。
发表于 2009-4-23 21: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是什么样,我们就应该去学着适应。
感情是什么?爱情是什么?在这个社会变的都很肤浅,很多美好的东西都只是我们心中的愿望。
顶小楼的那句,跟着感觉走。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1: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藤蔓 于 2009-4-23 21:12 发表
换位思考。我想大胆的去爱,可是当如果有人来破坏的我家庭的时候可能我就会觉得自己很痛苦也很无奈。所以为了让我有个安稳的生活,让别人也有个安稳的生活,我选择沉默。我看过一部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有 ...

你非常遵守交通规则的行驶在大街上,你就能保证其他人不会撞到你吗?蔓蔓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1: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kj 于 2009-4-23 21:39 发表


你和你的组合都是勉强的站在正方,明明说自己是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却选择正方,就只为了对抗奔跑这一组合,我个人觉得这样作答问题是很虚伪的。

请各位回答问题时说出自己内心处最诚实的心声!谢谢

就事论事,不要论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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