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15年后再次回来的你2008岁末录音特别节目2009,我们一起走过一起来听好音乐这一季不唱寂寞
楼主: 小楼

这样的恋爱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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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1: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藤蔓 于 2009-4-23 21:12 发表
换位思考。我想大胆的去爱,可是当如果有人来破坏的我家庭的时候可能我就会觉得自己很痛苦也很无奈。所以为了让我有个安稳的生活,让别人也有个安稳的生活,我选择沉默。我看过一部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有 ...

你非常遵守交通规则的行驶在大街上,你就能保证其他人不会撞到你吗?蔓蔓呀。
发表于 2009-4-23 21: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了乱了。。。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9-4-23 21: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诺亦随兮 于 2009-4-23 21:30 发表
社会是什么样,我们就应该去学着适应。
感情是什么?爱情是什么?在这个社会变的都很肤浅,很多美好的东西都只是我们心中的愿望。
顶小楼的那句,跟着感觉走。


你和你的组合都是勉强的站在正方,明明说自己是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却选择正方,就只为了对抗奔跑这一组合,我个人觉得这样作答问题是很虚伪的。

请各位回答问题时说出自己内心处最诚实的心声!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1: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kj 于 2009-4-23 21:39 发表


你和你的组合都是勉强的站在正方,明明说自己是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却选择正方,就只为了对抗奔跑这一组合,我个人觉得这样作答问题是很虚伪的。

请各位回答问题时说出自己内心处最诚实的心声!谢谢

就事论事,不要论人喔。
发表于 2009-4-23 21: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楼 于 2009-4-23 21:41 发表

就事论事,不要论人喔。


嗯嗯,人那~是种很复杂的动物
发表于 2009-4-23 22: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OK
无忧我来全面的回答一下我个人的想法吧!
首先--‘ 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喜欢上了已经订婚的女人或者男人,你会支持这样的恋爱吗?’这问题里,没有说明第一个人和第三个人是相爱的,所以,如果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是相爱订婚的,而第三个人却喜欢上了第一个人,那么,我是不会去支持这样的恋爱!
第二,如果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他俩订婚了,然而,第三个人出现了,第一个人和第三个人这时候相爱了,那么,这样的恋爱,我即不支持,也不反对。原因:这个男的很没主见,也非常的糟蹋。为什么之前没确定他到底有没喜欢第二个人,然后就乱订婚了呢?这个人或多或少有点问题,所以,我心里面是不喜欢这种男人。第二个人很无辜,第一与第三的人在一起,以后的生活或多或少会有点点影响,因为他俩伤害了第二个人。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事发生。。

嗯,存在着太多太多的问题了,没时间去一一说明,我就站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个位置上吧。

                                                                                      ---无忧留
发表于 2009-4-23 23: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候,明明已经有了稳定的对象,还是忍不住有些暧昧的朋友,称之为友达之上,恋人未满。
但是,喜欢是喜欢,爱是爱,不能为了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吧,我们自己也不想被伤害。
发表于 2009-4-24 00: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理由如下。请认真看完

我不支持这样的恋爱。理由如下:
首先,我假设这个第三者是Z 而订婚的那两个是Y和X 。标题只写明Z喜欢上了 X或者Y 。而没有写明Z已经同X或者Y发生了爱情,所以可以得出结论:Z的感情只是对x或者y的一厢情愿。感情从来都是双方的事情,并不是你有真心别人就一定要接受你的。所以z此时的动心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徒增双方的痛苦。
所以我不支持这样的恋爱。

其次。说一点辩论的题外话:论据里提到现在的社会 对男人来说 很多人不管是表面或者内心…(省略这段话) 和 对女人来讲……(省略这段话)。。。 这两段话我是这样理解的:对男人来说 家里红旗不倒 外面彩旗飘飘 的情况是发生在已婚的基础上,而婚姻从来都是恋爱这个阶段以后的下一阶段的生活。在已婚的阶段上很少有夫妻是以恋爱的心态相处的,感情都已经上升到了亲情的高度,所以不能当作恋爱的范畴讨论,至于从内心和表面都希望彩旗飘飘,则可以用追求新鲜感和追求当初恋爱的感觉来解释。但是这样的行为从道义上来说我是极为不赞成的。但是这都是在已婚以后发生的事情。所以我不做多讨论。

对女人来讲这一段,我是这样理解的:女人当然要主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论从个感情的角度还是物质的角度,每个人都有自主权选择相应的伴侣。比如,从感情上,女人可以选择已经订婚的,和那个第三者Z 。但是如果选择了订婚的未婚夫,就意味着标题里出现的那种情况。不会发生女人选择第三者的情况。而如果女人选择了第三者,就意味着标题不成立。或者应该表述为: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与一个已经订婚的女人或者男人坠入爱河(相爱)。这样的恋爱毫无疑问大家都会支持。因为大家心里很清楚 感情这个东西即真实又善变。我们唯有服从感情来选择伴侣。
    而如果婚后再出现这样的第三者事件,则解释大体和上面男人的婚后彩旗事件差不多。也许只多了一条:已婚的这个男人并不能提供给自己足够的物质生活,说白了就是要换一个有钱的男人。而这 又不在辩题的定义范围内了。
   
    最后,我做总结:辩题的定义是Z对X或者Y的感情只是一厢情愿,而订婚暗示着Y和X的感情已经足够稳固,所以这样的单相思式的恋爱是不值得提倡的。
    所以,我反对。
发表于 2009-4-24 08: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奔跑着思考 于 2009-4-24 00:13 发表
我不支持这样的恋爱。理由如下:
首先,我假设这个第三者是Z 而订婚的那两个是Y和X 。标题只写明Z喜欢上了 X或者Y 。而没有写明Z已经同X或者Y发生了爱情,所以可以得出结论:Z的感情只是对x或者y的一厢情愿。感情从 ...


奔跑,我挺你,说得很详细
发表于 2009-4-24 10: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理由,奔跑说那么多了~~~
每个人都有一份完全属于自己的爱情,何必去伤害另外一个无辜的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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